

您提出的《关于长江禁渔升级为动态调配生态禁渔的提案》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保护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十年禁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农业农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11个部门组成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部际协调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部署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禁捕执法监管、资源保护恢复、禁渔效果评估等任务。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12号),为长江十年禁渔后续工作提供有力政策保障。经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沿江各地共同努力,目前,禁捕管理秩序总体平稳,退捕渔民得到有效安置,水生生物恢复向好,长江十年禁渔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水生生物保护方面,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农业农村部推动落实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拯救行动计划,2024年确定首批8家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场,中华鲟放流数量首次超过100万尾;初步建立分级分层的长江江豚救护体系,2023年开展长江江豚迁地保护个体试验性野外放归。成功实施鄱阳湖、洞庭湖枯水期应急救护,已建立5个迁地保护基地,迁地群体数量超过150头。2023年长江鲟野外自然繁殖试验成功,2024年川陕哲罗鲑子一代亲鱼全人工繁殖成功。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5月联合中国科学院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完成长江淡水鱼类红色名录评估。2024年1月印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出具体部署。2025年2月联合9部门印发《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强化长江十年禁渔和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二是推进栖息地保护修复。农业农村部严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部署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优化整治工作,生态补偿资金落实率从2021年13%提升至目前的76%,2024年会同水利部开展梯级水库生态调度试验17次,有力促进鱼类产卵繁殖。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等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推动长江流域各省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整改率均超过99%;2022年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2024年起草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推动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印发;在涉水重大建设项目审查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是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农业农村部启动重点物种人工保种能力建设等项目,加强增殖放流管理,2024年珍稀濒危物种放流数量比2023年提高了21.7%。指导沿江省份进一步规范民间放生行为,防止放流外来物种和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支持指导四川、云南、青海等省先后突破川陕哲罗鲑、滇池金线鲃、小头裸裂尻鱼等珍稀土著鱼类全人工繁育技术。
二、关于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和恢复情况
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是评估禁渔成效、制定水生生物保护措施的基础性工作。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印发《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试行)》,建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目前已布设700多个固定点位,从物种、生境、人类活动等多角度全方位长期定点持续监测,联合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每年发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全面反映禁渔成效及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效果。根据监测,长江流域鱼类资源有所增长。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言,2023年长江干流监测点单位捕捞量比2022年上升16.7%,2023年长江中游监利断面“四大家鱼”卵苗资源量是禁渔前的4.4倍。但目前长江流域仍有99种鱼类未监测到,超过历史记录总数(443种)的22%,“四大家鱼”卵苗资源量也仅为20世纪80年代的1/3,长江旗舰物种仍极度濒危,中华鲟、长江鲟面临野外灭绝风险,长江江豚数量刚实现止跌回升。综合分析,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刚刚恢复,生物多样性还处于较低水平,鱼类种类和资源量与历史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针对社会上“鱼满为患”、“鱼多成灾”等声音和议论,2024年我部选择江苏太湖、湖北梁子湖两个典型水域开展了专项调查和系统评估。研究认为,禁渔后局部水域出现“鱼多了”现象,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在少数封闭型湖泊水库,青鱼、草鱼、鲢、鳙等“四大家鱼”不再捕捞后,个体增大,显得“鱼多了”;鲤、鲫、鳊、鲂等可以在静水环境中繁殖,禁捕后数量有所增加。二是在部分开放型水域,一些鱼类因特殊水文条件吸引或因洄游、索饵、繁殖等习性驱动,在特定时间可能在闸坝下等局部水域产生季节性聚集现象,会在视觉上呈现“鱼多了”的表象。三是长期投喂引发“驯化效应”,无捕捞威胁环境下,野生鱼对人类活动警惕性降低,更敢于靠近岸边觅食;人们长期在局部水域投喂形成稳定食物源,吸引鱼群长期驻留,也会形成“鱼多了”的现象。
三、关于将长江禁渔升级为动态调配生态禁渔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十年禁渔’是一个战略性举措,主要还是为了恢复长江的生态”,强调“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成果”。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从优机制、强保障、严执法、固生态等方面,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有关研究表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现有鱼类资源量远未达到资源承载力,无需实施生态捕捞调控措施。针对一些封闭型湖泊等局部水域可能出现特定鱼类资源增长过快导致种群结构失衡等风险,我部已储备了相关应急性政策,将按照“一湖一策”原则,指导各地加强跟踪监测和情况研判,制订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估,采取调整放流结构、修建过鱼设施、促进河湖连通等综合性措施进行精准调控。
下一步,针对您的意见建议,我部将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资源监测评估,深入开展长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常规监测,科学确定流域内优先恢复种类,实施鄱阳湖、洞庭湖等典型湖泊和中华鲟、长江江豚等重点物种专项调查,系统评估资源恢复和水生生物保护情况。二是组织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科学研判江河湖库等不同类型水域的功能定位和资源状况,有针对性地优化完善后五年禁渔管理和水生生物保护修复政策措施。三是科学规范增殖放流,根据资源恢复情况,进一步提高区域性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放流数量比例,科学评估增殖放流效果,加强民间放生行为监管。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