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四川
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标识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案
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对四川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识标签不规范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的花生脆笋标示了不需要标示原始配料成分,当事人生产的盐水渍菜栏标注为“酱腌菜”。当事人生产标识标签不规范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鉴于标签瑕疵问题违法情节轻微,2025年2月8日,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
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乐山市
金口河区某超市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案
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对乐山市金口河区某超市涉嫌经营超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陈列2袋桂花方糕均已超过保质期,售价12元/袋。当事人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2025年4月16日,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