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市北区青岛徐兵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乌鸡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黄岛区福来源快餐店经营掺杂掺假卤驴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即墨区管某在集市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及羊肉制品,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4.胶州市翟某使用工业松香加工销售猪头猪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5.莱西市南京路益品牛汤快餐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牛肉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立案查处,并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处曝光力度,督促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