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5
国市监认证发〔2024〕39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认证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继续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在助推企业提质增效、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等方面的成效持续显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微企业、产业链质量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质量认证为牵引,统筹运用质量基础设施各要素,助力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先进质量理念和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
(一)质量提升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对提升行动作出部署。鼓励、支持和引导各地将提升行动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质量强省目标以及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小微企业等工作举措。二是完善政策激励。总局组织召开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全系统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各地积极出台提升行动方案或实施意见,制定政策激励措施1108项,浙江、江苏、河北等地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320亿元,落实财政补贴3.7亿元。457家认证机构共为1.5万家小微企业减免认证费用3960万元。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219项。457家认证机构、1785个产业/工业园区、277家学协会、86家联盟和近4500名认证专家深度参与提升行动。“政府激励引导、部门协同联动、机构持续跟进、企业积极参与、联盟学协会助推”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四是深化宣传培训。全国累计组织质量认证宣传培训1.4万场,发放宣传培训资料72.5万份,为34.9万家小微企业免费培训132.8万人次,96.4%的企业对宣传培训成效表示满意。
(二)强企强链效能更加显著。一是聚焦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塑造持续发力。各地深挖小微企业质量难点痛点问题,综合运用专题培训、现场帮扶、质量诊断等多种方式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质量认证对企业质量管理和提质降本增效的支撑效能进一步释放。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年度营收平均提升10.2%,年产品销售额提升10.9%,年利润率提升8.3%,质量成本控制率下降6.0%。二是赋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有效提升。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共性质量问题,识别和解决关键环节质量堵点,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供质量动力,成为优质小微企业梯度培育的有力抓手。广州市黄埔区通过提升行动助推智能装备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高端装备制造业“规上”企业从2020年的143家增加到2023年的336家,形成上游关键零部件、中游整机到下游集成应用的全产业链协同提升模式。
(三)服务区域发展更加有力。一是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质量认证与地方区域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依托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建设伞业“共富工坊”,推动产业红利向村级下沉,带动3800余人增收致富,推动行业产值突破130亿元。二是探索区域协同提升模式。山东、江苏、浙江等地出台跨区域联合提升政策17项,区域联动、各地协作的提升模式初步显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与浙江省德清县地理信息产业探索建立区域协同提升机制,以链主带中小、以骨干带配套、以园区聚要素,协同优化链上产业生态。广西引导特色产业开展提升行动,打造“桂港合作典范”,创造经济效益超过350亿元。三是培育区域品牌质量优势。各地以质量认证为牵引,从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专精特新”培育等方面夯实要素保障,发挥全链条融通、集成化服务的综合效能。江苏省丰县新能源电动车产业通过提升行动帮助小微企业注册商标1000余个、申报专利600余项,20家小微企业获地方质量奖。
(四)质量认证服务更加专业。一是优化认证服务。2023年,认证机构在提升行动中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质量问题2.4万个,小微企业对认证机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满意率均达97%,充分彰显了企业对质量认证服务的认可。浙江省德清县分层分类开展差异化认证服务,帮助115家地理信息企业导入质量管理体系,降损增效达1.3亿余元。二是创新认证模式。各地积极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认证增值服务,丰富质量认证供给,多维度培育质量管理人才,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福建创新构建“监督+激励”认证机构绩效评价机制,江苏、新疆等地帮助小微企业培育质量管理人才5万余人。三是推动认证采信。2023年,各地在提升行动中出台认证采信措施259项,助推认证公信力提升的成效逐步显现。山西推动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中采信认证结果,江西将质量认证纳入省市级质量奖评选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加分项。
(五)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各地在提升行动开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多典型经验和优良做法。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帮扶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产业类别、规模类型、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聚焦问题、分类施策、因势利导开展帮扶。二是产业帮扶要坚持聚链集群。聚焦地方重点、支柱、特色产业链,发挥“链主”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先进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模式向全产业链延伸。三是认证牵引要坚持协同联动。推动将提升行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盘子”,强化部门、地区协同推进,联动出台政策激励措施。四是认证采信要坚持统筹发力,建立健全质量认证采信机制,推进政府、行业、社会等多渠道、多形式采信认证结果。
(六)主要改进方向。根据各方反馈,提升行动在以下方面需要加强和完善:一是长效深入的工作机制有待优化。各地对提升行动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不均衡,质量认证帮扶与产业、信贷等政策的协同需要进一步加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二是企业质量管理提升驱动力有待加强。部分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认知不足,领导作用发挥有限,多方协同联动助力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改进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认证行业服务效能有待提升。部分认证机构的专业能力不能满足小微企业需求,适用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小微企业的质量认证服务供给不足,特别是新兴领域的质量认证人才储备存在缺口。
二、工作评估情况
总局组织对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浙江、江苏、河北、山东、山西、上海、湖北、福建、辽宁、河南等地工作成效比较显著。相比2022年度,四川、陕西、甘肃、江西、天津等地进步较为明显。
各地在开展提升行动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形成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总局组织专家评审,挖掘浙江、江苏、河北、山东、山西、福建、上海、广西、新疆等9个地方的典型经验(附件2)。同时,河北省安平县丝网产业等首批9个提升行动区域试点既精准把握小微企业个性化质量提升需求,又注重解决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将提升行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和模式,探索形成了提升行动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附件3)。
三、下一步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提升行动,为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提质、产业建圈强链、经济回升向好贡献质量认证力量。
(一)深化区域试点。总局将在总结提炼首批提升行动区域试点成效经验的基础上,组织遴选第二批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将试点扩大到20个以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区域传统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质量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统筹协调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认证机构、龙头企业等各方力量,探索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解决方案,积极申报第二批区域试点(申报要求见附件4)。
(二)优化认证供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认证机构根据小微企业发展阶段、产业类型,分类分级分层实施精准帮扶,创新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质量认证服务模式。鼓励认证机构围绕重点产业链认证需求,推动认证技术和方法创新,积极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整合认证,优化认证服务供给,助力企业提档升级和产业转型发展。
(三)完善协同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将提升行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质量督察考核等工作体系,强化质量认证宣传培训,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的统筹协调,联合出台激励措施,加大认证结果采信力度,扩大提升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发挥质量认证的牵引作用,融合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
附件:1. 2023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总结
2.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地方典型经验
3.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成效及经验
4. “小微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申报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3 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总结.pdf
- 附件2:“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地方典型经验.pdf
- 附件3:“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成效及经验.pdf
- 附件4:“小微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申报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