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一名妇女因赡养纠纷问题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想起诉她的儿子讨要抚养费。她身有残疾,行动不方便,我们觉得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请你们到律师事务所了解详细情况。”
接到进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打来的电话后,嵩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光飞立即行动,迅速赶往该律师事务所。
经了解,到进国律师事务所咨询的妇女名叫杨某,其完全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但因杨某当日未带齐办理法律援助所需证件,双方约定第二天在嵩明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办理法律援助。
了解核实了杨某的特殊情况后,嵩明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东建律师事务所业务精湛、善于处理家庭纠纷的律师段记娜为其代理诉讼。
考虑到杨某常被家人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诉讼前,王光飞与代理律师经过沟通,提前为杨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协助其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
最终,杨某的案件在法院主持下经调解圆满解决。
案件处理结束后,杨某来到嵩明县司法局,送上一面印有“倾心替民解忧,真心为民办事”的锦旗,以表达感谢。
杨某一直念叨着一句话:“以前我只在电视里看到过,现在亲身感受到了,是你们让我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动力。”
嵩明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秉持“法律援助惠民生”理念,致力于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2024年以来,该中心受理并指派援助民事案件13件,为虽不符合援助条件但属于老年人、残疾人、农村劳务人员等特殊群体代书法律文书16份。
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做到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服务“零距离”,积极回应民生诉求,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名受援群众的心灵。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