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4年 第1号
关于37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期(总第180期)
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共计25大类食品的37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5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27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12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9批次、食品添加剂3批次、食用农产品17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8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批次、饮料9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博高新区石桥泰和园酒店的五件套餐具(高新区亚佰昊餐具清洗服务部),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淄川商城欣鑫蔬菜店销售的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桓台县城区饺熹自助水饺店的餐饮具(餐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张店张美娥快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附件1.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x
附件2.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食品抽检小知识.docx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