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0时许,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操控无人机低空飞行。接报警后,民警当场查获正在使用无人机的陈某和孙某某。两人承认,在未经空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放飞各自持有的无人机。后通州警方依法收缴两人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并处每人罚款一千九百元的行政处罚。随后,民警工作中发现,在通州区潞城镇某村有人使用无人机,当场将“黑飞”人员朱某某查获。通州警方依法收缴朱某某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通州警方又接连查获2起无人机“黑飞”违法违规案件,均依法给以“黑飞”行为人收缴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