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当日在一份公告中称,已向谷歌下发异议声明,告之欧盟对谷歌在线广告案的初步结论。2021年6月,欧盟对谷歌发起反垄断调查,重点是谷歌是否通过技术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影响在线广告市场竞争。
欧盟委员会表示,在线广告(网络广告)是谷歌主要收入来源,一方面谷歌在自己的网站和应用程序销售在线广告位,另一方面还充当中介,为有意投放在线广告的广告主和销售在线广告位的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牵线搭桥”。
欧盟委员会认定,至少从2014年起,谷歌滥用主导地位,通过损害竞争对手、广告主、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的利益来支持自己的在线广告业务,进而强化在这一领域的竞争优势,收取更高的中介费。
欧盟委员会负责数字政策和竞争事务的执行副主席韦斯塔格在公告中称,从收集用户数据到销售广告位,再到充当在线广告中介,谷歌几乎介入在线广告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欧盟担心谷歌涉嫌违反欧盟反垄断法,利用强大市场地位不当获利。
欧盟委员会表示,其初步结论是,面对上述“特殊情况”,仅靠整改无济于事,只有强制谷歌剥离部分业务才能解决公平竞争问题。
根据欧盟反垄断调查程序,异议声明并非最终结论;谷歌收到异议声明后,可以进行书面答复,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表达对案件的看法和诉求,直至欧盟正式结束调查。如最终无法逆转欧盟立场,谷歌最高可被欧盟重罚前一年全球营业收入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