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告(2018年第187号)》的通告 (2024年 第108号)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24年 第1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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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0-08 | 生效日期 | 2024-10-0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告(2018年第187号)》中药品广告审查(续批情形)等21项业务暂停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同时废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告(2018年第187号)》及相关文件,上述业务审批将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办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