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高仿  端原单A  机械  济南ISO22000认证  济南  山东  山东AAA信用等级办理  山东CMA认证  哪里有多少钱  告诉大家一般高仿 

消费提示 | 关于节日期间食品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提示

   日期:2024-09-30     来源: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1    评论:0    
核心提示:消费提示 | 关于节日期间食品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提示时间:2024-09-30 10:11来源: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号为做好节日
 

消费提示 | 关于节日期间食品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4-09-30 10:11 来源: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号 
      为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照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供应食品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强化进货渠道审核管理,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严禁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 
  三、不得将食品挤压存放,不得将食品摆放在户外、窗台等位置,避免阳光直射。不得露天摆放直接入口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应具有防尘、隔离设施。 
  四、强化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备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确保食品处于符合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严禁将酸奶、熟肉等制品脱冷码放。 
  五、及时清理过期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六、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等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打赏
 
更多>同类认证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认证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7028834号-2
联系本站 客服QQ群1: 335698955 客服QQ群2:212962348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mail:qiduow@163.com
CopyRight 2009-2020 Abcd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奇多资讯网 51LA统计
Powered By QIDUOWANG Powered By QINDO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