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行业将告别多个强标并行局面
——主要起草人解读《鞋类通用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报记者 何可
一项标准的发布,让纷繁复杂的制鞋标准实现了“大一统”,也为困扰制鞋行业多时的难题画上了“休止符”。
近日,《鞋类通用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强标)正式发布,并将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整合了《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工矿靴》《田径运动鞋》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用各种材料制作的鞋类产品。
“此前制鞋行业存在多项强制性标准同期实施情况,各标准的适用范围既相互交叉,又无法完全覆盖日常使用的所有鞋类产品,给市场监管部门、生产销售企业落地实施标准造成了很大困扰。”新强标主要起草人、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桑军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强标贯彻了“强标精简整合”原则,解决了标准实施的关键难题,实现了强制性标准对日常穿用鞋类产品(童鞋除外)的全面覆盖。
记者注意到,在新强标发布之前,只有胶鞋、田径运动鞋、工矿靴这些特定产品具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皮鞋、旅游鞋、休闲鞋、拖鞋、雪地靴等日常穿用鞋类产品质量,主要通过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要求。而制鞋行业现行主要强制性标准《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发布实施十年有余,在此期间,鞋用原辅材料、检测技术水平、行业设计生产能力等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急需修订升级。
作为修订升级的内容之一,新强标在物理安全要求方面,增加了钉尖和断针要求,规定“鞋内腔不应有钉尖,鞋内外不应有断针”。
“增加钉尖和断针要求,是为了避免因鞋类生产过程中针尖、断针留存在鞋帮衬里等位置,给消费者穿着造成伤害。”据桑军介绍,2014年发布的童鞋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中早已有钉尖和断针要求,从该标准多年实施的经验来看,检测机构收到的关于钉尖、断针的投诉很少且检出率不高,这是企业高度责任感的体现。新强标中增加这一要求,可以督促引导制鞋企业进一步严格管理工艺流程和产品质量,提高鞋类产品的质量安全性,有利于我国制鞋行业的整体发展和提高。
“与物理安全要求相比,化学物质限量要求的挑战性相对更高一些。”据桑军介绍,相较于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化学物质控制法规法案,现行标准在化学物质控制种类和要求方面都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鞋类产品,不能完全满足消费市场对鞋类产品的品质需求。
“以化学物质限量要求为例,在保留原有标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和含氯苯酚3种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基础上,新强标增加了4种化学物质限量要求,包括六价铬、富马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酯、短链氯化石蜡C10~C13。”桑军表示,对于鞋企来说,化学物质限量要求是新的挑战。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加强原材料和供应链管理,避免将化学物质超标的原材料流入到生产环节中,确保最终的产品符合新强标中化学物质限量要求,保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