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充分发挥损失补偿、风险减量、资金引导的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意见明确了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在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气候保险,加大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的风险保障力度;持续推进绿色装备、材料以及软件等相关科技保险创新,为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使用运维等各环节提供风险保障;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等。
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配置,提高绿色产业投资力度;探索建立绿色投资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优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绿色投资的内部资源投入等。
在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方面,意见聚焦保险机构,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风控能力、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绿色保险业务持续有效开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