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程峰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盛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合资、获取投资、承接工程、竞拍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隐瞒境外存款不申报,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境期间参与赌博
故意隐瞒不报境外存款
2023年7月13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消息,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程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2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程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程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因公出境期间出入赌场赌博,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境外存款。
程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峰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