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提出,将整合4大商圈、国际商贸城、10大专业市场、步行街、电商平台、电商直播基地等线上线下场所,通过商家折扣、满减、让利等优惠形式,线上+线下互动,策划开展消费活动,全面提升市场消费热度。
在创新线上消费方面,我市将联合阿里巴巴、抖音、快手、拼多多等直播平台,开展“线上消费节”“消费促进月”“线上名优产品展销”等“购在石狮”直播节等系列活动。按照“多平台直播、全品类带货”及“直播+特色产业”新模式,推动直播新业态赋能服饰、美食、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做到周周有主题、天天有热点,借助“网红效应”助力产业发展、品牌塑造,推动“石狮质造”做强做优做大。
为提振餐饮消费,《措施》提出要发挥“闽菜馆”“十大名菜”“石狮名小吃”资源效应,开展系列美食宣传推介活动,用好直播带货等方式向全国宣传石狮美食,打造“食在石狮”餐饮文化名片。携手饿了么发放千万“5折天”餐饮消费券、支持餐饮协会举办“美食节”活动,鼓励餐饮企业联合文旅、体育等行业开展石狮美食节、特色小吃节等多形式美食促销活动,推动吃、购、娱综合消费,激活餐饮消费。
在扩大汽车及油品消费方面,我市鼓励各车企通过打折满减、特惠让利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在2023年促消费期间,投放200万元购车补贴消费券,掀起汽车消费热潮。同时支持大长江汽车城举办汽车展,现场公布限时免租、招商优惠等政策,颁布长期引流集客规划,加速打造石狮汽车产业高地。
近年来,我市“夜经济”持续升温。为深化“夜间”消费,《措施》提出实施“点亮石狮”夜间消费计划,充分释放夜间经济消费潜力。鼓励各类商圈、商业街、文化体育场馆等夜间经济集聚区以延长营业时间、增加夜间服务功能、提供夜间消费便利为主要抓手,开展“夜宴”“不打烊”等夜间多形式促销活动,营造夜间消费氛围。鼓励餐饮企业扩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打造一批石狮特色“深夜食堂”和旅游美食“打卡”地。依托抖音本地生活、融媒体中心以及网红达人探店等形式,开展直播打卡等活动,提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消费体验,进一步释放夜间消费新活力。
在提升家居消费方面,将推动以喜盈门为龙头的家居行业参与促销活动,鼓励各商圈开展折扣、让利等活动,支持深入沿海五镇巡回展销,引导与房产行业举办购房送家居等跨行业联动促销,携手抖音、快手等流量平台大力推广,不断扩大家居促销活动深度,切实加大家居消费力度。
在推动旅游消费方面,将鼓励旅行社及具有相应资质的旅游行业主体组织游客来石旅游;鼓励开展“酒店+”融合业务。星级酒店联合全市各收费景区(景点)、会议会展、培训比赛等大型活动,提供“酒店+景区”“酒店+会展”“酒店+培训”“酒店+赛事”套票业务;统筹办好特色品牌活动。培育塑造“乐游石狮”“狮来运转”“海丝航标看石狮”等城市文旅品牌,鼓励镇(街道)、文旅行业主体主办的大型文体旅游活动(如电竞嘉年华、演唱会、音乐节、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特色小吃评选、摄影大赛、短视频大赛、讲解员大赛等);支持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
同时,《措施》提出要紧跟年轻客群的消费习惯,依托腾讯等平台,支持和鼓励举办主题化、品牌化的电竞系列赛事,扩大本土赛事竞争力与影响力,吸引年轻消费群体来石旅游、生活。此外,依托“建行生活”App平台,优选石狮市近百家店铺,为客户提供到店餐饮、甜品、商超等优惠满减券,累计发放消费券3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措施》中,“真金白银”的激励体现在各个领域。如对活动期间开展“酒店+”融合业务的星级酒店,接待外地客商100人以上的,按住宿时间给予过夜补贴;对活动期间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的,经文旅部门报备并认定的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年演出场数不少于50场,每场不少于1小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运用5G、VR/AR、人工智能、多媒体等数字技术,发展“互联网+旅游”新模式,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活动期间开展市场价值大、发展前景好、有影响力的电竞赛事,经审核认定后,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每项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活动期间结合石狮旅游品牌元素办好特色品牌活动的,由组织主体统筹安排部分经费;对当年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5亿元且增幅达到20%的限上商贸企业(不含电商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记者 庄玲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