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查报告显示,接近90%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家智能电视含有开关机广告;约73%的被调查者对待开机广告表示“一秒都不能忍”。被调查者对于改变智能电视产品现状的意愿强烈,约79%的用户认为开关机广告需要改进与完善。
开机广告为何长期存在?
真的关不掉吗?
业内人士指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开机广告是部分智能电视生产企业的重要利润来源之一,以至于成了强行植入的“标配”。
记者随机选取某品牌智能电视进行测试,发现开机过程中,一段持续15秒的商业广告紧随品牌标志出现,广告播放完毕后随即呈现电视桌面。
调查中,记者随机选取另一品牌智能电视,启动过程中也出现一段15秒商业广告。不同的是,该广告画面左上角标注有“广告”二字,右上角倒计时旁还带有“按返回键跳过”的提示。
按照多家电视品牌官方客服介绍,要屏蔽开机广告,消费者通常需要在电视设置—本机信息中找到设备序列号、激活码或有线网卡MAC地址等信息,将其提供给官方客服,由官方客服后台操作,才能远程点对点实现开机广告屏蔽。
有的电视品牌则通过微信在线客服进行后台操作,2至3个工作日即可实现开机广告清除。调查中,记者在联系客服3日后,所测试的电视系统启动全程为品牌界面,开机广告消失不见。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电视机厂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有义务把跟消费者有重要利害关系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地告知消费者。
电视开机广告
必须可以“一键关闭”
通过测试可以看出,消费者想要简单快速关闭开机广告并非易事。
早在2019年,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问题公开约谈市场占有率较高的7家电视品牌,要求其开机广告提供“一键关闭”功能。同年12月,江苏省消保委还对消极对待的企业提起全国第一个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介绍,根据广告法第44条第2款,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方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2020年1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2021年3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智能电视生产者对开机广告内容、时长和播放模式享有决定权,因此,智能电视的生产者同时也是开机广告的经营者。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等相关条款,判定法律并不禁止广告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消费者推送广告,但应当通过显著方式设置一键关闭窗口,保证消费者的拒绝权(选择权),这是经营者应承担的无条件的法定义务。
在提起全国首个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的同时,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中国电子商会,于2020年出台团体标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明确要求电视开机广告总时长不能超过30秒,且必须具备一键关闭功能。一键关闭提示必须在广告播放后1秒钟内出现,3秒钟内完成响应,把看或不看开机广告的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介绍,团体标准不具备强制力,由参与标准的企业自愿采用。“但采用之后就要遵守,这是企业的自我承诺和约束。目前参加团标的企业数量相当有限,但大部分企业自觉执行了这个团标。”
专家:建议出台国标做出规范
给消费者更有力保护
在专家看来,法律并不禁止电视开机广告,关键在于经营者以怎样的方式进行推送,而推送方式的优化和消费者如何选择接收或拒绝接收,更需要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做出规范。
专家介绍,为应对互联网广告在广告形式、经营模式、投放方式等方面不断发展变化,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尤其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智能家电、导航设备等屡屡弹出广告等问题,明确作出相应规制。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包括智能家电等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不能发送广告。这几年,针对智能家电广告的规定和对企业的约束越来越具体,合规的红线越来越明确。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表示,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智能电视的厂商、投放广告的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期待有相关部门能够出台更具强制力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给广大消费者以更有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