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邵女士为小星办理入学手续时,发现小星的学籍已被抢注。经查询,小星的学籍是父亲闫先生在朝阳区注册了,但因为闫先生提交信息错误,未能通过入学审核。
邵女士要求闫先生撤回注册的小星学籍,但被拒绝,遂把闫先生告上法庭。
庭审中,闫先生表示,法院判令小星归邵女士抚养后,邵女士拒绝透露关于孩子实际住址、户籍所在地等在内的一切信息。闫先生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邵女士按照市教委关于报名入学注册的规定,向闫先生提供孩子最新的户籍、真实住址等信息,依法履行监护人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履行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监护职责。法院判决闫先生撤回小星的入学注册信息,并协助小星在海淀区办理学籍入学。
一审判决作出后,闫先生表示同意孩子在现居住城区上学,并配合撤销了小星的注册信息。邵女士已成功向现居住城区的教委提交了小星的报名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