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初,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的安排,省生态环境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联合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在全省开展城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拆除工程施工扬尘、城市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储备土地扬尘、港口码头扬尘等粉尘颗粒物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整治。任务接收以来,省直各相关厅局积极行动,深入进行溯源分析、多次讨论磋商,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形成《关于“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城市扬尘污染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统筹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分领域组织推动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市城区扬尘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方案要求,通过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扬尘信访投诉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城市扬尘综合管控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城市扬尘污染“点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这是省纪委监委以改善群众身边环境质量为抓手,向群众向社会做出庄重承诺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点题整治”作为开展主题教育、推动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完善的长效机制,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实。
会议还分析了今年1-5月我省颗粒物浓度、各地区颗粒物指标、省“12345”涉“扬尘”投诉同比上升、各地市各类型扬尘突出问题等情况。要求清醒认识在管控城市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中的严重不足和突出短板,切实加强执法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指导帮扶,研究推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重点抓好部门权责的明晰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施治,确保整治目标顺利实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