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我省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中小学“公民同招”,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将各种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和参考的行为,坚决制止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学校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违规开班,坚决遏止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联合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安排在7月1日,秋季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1日,上课时间为9月4日。如无特殊情况,2024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29日,春季开学报到时间拟定为2月18日,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