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近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2023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根据部署,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要下降1.0%、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2%、人均用水量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下降1.4%。
2023年,我省将着力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本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3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2859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134万吨以内。完成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太阳能热水项目100个以上、太阳能光伏项目100个以上、热泵项目100个以上,煤炭消费占比控制在4.5%以内。
2023年,我省将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省9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持续开展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创建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带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大力推行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依法推进反食品浪费,深入开展节水护水行动,推进节能信息化建设等。
2023年,我省将着力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本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3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2859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134万吨以内。完成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太阳能热水项目100个以上、太阳能光伏项目100个以上、热泵项目100个以上,煤炭消费占比控制在4.5%以内。
2023年,我省将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省9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持续开展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创建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带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大力推行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依法推进反食品浪费,深入开展节水护水行动,推进节能信息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