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刑警支队及博罗县刑警大队在收费站出口将正准备下高速的碰瓷嫌疑车辆现场堵截,成功抓获车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庞某峰(男,35岁)和周某能(男,29岁),缴获作案用车一辆,假车牌一副,铁螺母一批。经嫌疑人供述,其作案过程中一般选择外省号牌且车上人数较少(1-2人)的车辆下手,在两车几乎并行的情况下,向对方车辆底部扔一个铁螺母制造声响,制造发生车辆剐蹭的假象,之后示意对方车主停车协商,其中一名嫌疑人会赶在对方车主还没来得及下车之前,用磨砂纸在对方车辆与作案车辆左(右)后视镜相同高度的位置划出一条痕迹,之后以车辆发生剐蹭的理由要求私了赔偿,并通过网上购物平台搜索相同型号车辆左(右)后视镜的价格,以相关平台上的价格索要赔偿金额。经深挖扩线,办案民警掌握该团伙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已于前期提前返回老家,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外省开展抓捕工作,并1月11日成功将庞某文(男,20岁)抓获归案。
经审讯,庞某峰、周某能、庞某文对在惠州市及周边地市高速公路进行碰瓷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惠州交警提醒:
为防范碰瓷,首先要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不给碰瓷者可乘之机。如果遭遇碰瓷,要主动报警处理。建议配备行车记录仪,可在关键时刻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请勿因对方的吓唬性言辞或引导,图省事而选择私了。
【来源:惠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