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活性炭再生中心由市城建发展集团下属无锡市环保集团投资建设,被列入无锡市“无废城市”建设清单项目,获得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扶持。据了解,活性炭再生中心投用之后,首期每天可以处置25吨废活性炭。待二期生产线扩能后,日处理量可达30吨。
市城建发展集团副总裁、市环保集团董事长黄晓峰说,此前,企业在生产环节中利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吸附饱和的废活性炭会直接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焚烧处置,这种处置方式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会大大增加碳排放量,而活性炭再生中心的投用可以让废活性炭得以再生,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既避免了二次污染,又可以为企业降低环保设施运营成本,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又兼具社会效益。
据悉,未来,活性炭再生中心将会协助更多涉VOCs企业正确规范用炭,提高工业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效率,在无锡以及周边地区建立起危废处置循环经济圈。
“活性炭再生中心的投用,以资源化途径实现了‘废物再利用’,填补了无锡市在这一领域的空白。”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吴笛说,我市治气攻坚的目标就是切实提升VOCs治理效能,全力整治臭氧污染,生态环境部门紧扣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痛点难点,创新谋划VOCs源头治理“五大中心”建设,而活性炭再生中心就是“五大中心”之一,这个中心的顺利投运标志着我市在固危废资源化利用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陈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