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2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记者从泉州市
住建局了解到,在泉州开展的第一季度物业住宅小区监督检查中,被抽检的149个物业住宅小区累计发现问题1718条,包括公共收益未单独建账或未存入指定账户、公共秩序安全及公共卫生管理不到位等。
据了解,本次检查随机抽取了全市149个物业住宅小区,共涉及物业服务企业100家,重点核查了信访问题突出的物业住宅小区,对住宅小区现场进行逐一检查和考评。检查累计发现1718条问题,现场下发问题告知单149份,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未建立业主投诉登记及回访制度,公共收益未单独建账或未存入指定账户,未按要求定期公布公共收益明细,未按规定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及维修保养等问题。
“公共秩序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存在消控室或监控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违规搭建,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车辆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等问题外,还存在未建立和实施“四害”消杀制度并组织实施、杂物乱堆乱放、垃圾堆积及存在卫生死角、垃圾桶未分类设置且桶身周边脏污等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对被检查的100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承接多个小区的企业,最终信用排名分数取平均分)。其中,A级13家,B级85家,C级2家。以上检查结果纳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及“泉州市住建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并在泉州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布。
接下来,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督促相关物业企业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并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法律法规、服务合同和物业企业信用评价要求自觉履责,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切实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同时,深化点题整治,指导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公共收益季度公示、年度审计、专户开设等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排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