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9期)
时间:2024-10-25 09:47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6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32批次、不合格2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舟山市定海东江纯净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舟山市山之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李晖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温州市潘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衢州市衢江区伊站购爽食杂店销售的标称江山市老虎山冷饮厂生产的赤豆棒冰(冰棍),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杭州百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鲜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於庆云摊位销售的榨菜丝(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义乌市常鹏小吃店购进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义乌市天冬小餐饮店购进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乐星超市(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红虾皮,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嘉兴市秀洲区新城月林酱菜摊销售的酸豇豆(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乐清市虹桥龚文平食品店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临海市屈顺生鲜超市销售的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台州吉华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衢州市柯城区相聚水产品商行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岱山县全美便利店销售的柠檬,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长兴任健康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岱山城市半岛分公司销售的长白萝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宁波奉化方桥宋俊昌水产批发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杭州临平区运河街道陈序宗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州会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芸酥,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浙江松门水产品批发市场张根永摊位销售的小黄鱼鲞,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重金属污染
(一)苍南悦多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南街菜场陆云蔬菜摊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016.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41016.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