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零工市场要明确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灵活性、兜底性。在零工需求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要以促进重点群体灵活就业为导向,设立辐射一定区域的综合性零工市场。在产业园区、建材市场、大型商场等用工行业相对集中、岗位需求相似的地方,要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导向,设立建筑、家政、商贸等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在用工需求分散、人员规模较小的地方,要结合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建设,设立零工服务站点,向灵活就业人员就近提供服务。
针对零工市场服务功能建设,《通知》提出要健全完善以“即时快招”服务为核心、以技能提升和权益维护服务为支撑的零工市场基本服务,重点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撮合服务、职业指导服务、培训需求信息收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介服务和权益维护指引服务。要根据急需紧缺招聘岗位目录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向有培训需求的灵活就业人员精准推送培训开班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零工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要探索建立零工群体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人员加强就业帮扶,开展个性化就业援助,优先组织其与适合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线上零工市场建设,结合就业信息化“一库一平台”建设,将零工市场供求信息纳入省级就业信息平台。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运营或委托第三方运营的零工市场,各地要综合考虑当地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行业用工特征、零工市场辐射范围等因素,至少配备1至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要通过运营管理单位委派、社会聘用、设置公益性岗位、志愿者招募等渠道,充实零工市场工作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