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小许和小刘一起去山东旅游,期间走进当地一家体育彩票店,小刘先付10元购买一组彩票,小许见状也加入进来,二人在彩票点一起商量选号,之后,小刘拿着写好的号码又买了一组彩票,在小刘付款的同时,小许微信转账10元给小刘,两张彩票买好后都交给了小许保管。
回到泰州后,小许发现购买的第二张彩票第3注号码中得二等奖,经过确认,奖金为227041元。
可在协商奖金分配时,小刘与小许的父亲发生了矛盾。
2023年7月25日,两家人相约去泰州体彩中心兑奖,因彩票是在山东购买,在泰州未能兑付,两家人又约定一起去山东彩票购买点兑奖。可在7月26日早上,小刘发现彩票奖金已被小许成功兑走,税后181632.8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在报警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小刘将小许告上了法院。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法官 唐小萍:
小许的爸爸知道了两个孩子中奖,就跟小刘谈,表示只给小刘五万元,小刘不同意,他觉得应该对半分。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并认定案涉彩票是双方合伙购买,彩票的所有权及中奖的期待权应认定为原告与被告共同拥有,双方当事人均应诚信履行。
被告小许辩称,彩票是无记名持有,他持有该彩票就能证明该彩票为他所有。对此,法院认为,彩票虽然是有价证券,但不同于一般的有价证券,不能简单认为谁持有中奖彩票谁就获得奖金。从双方聊天记录可以看出,两人在领取彩票奖金前并未发生矛盾,双方的行为符合合伙购买彩票,应当认定为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经审理,法院认为小刘和小许均出资10元,中奖奖金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双方应均分。对于小刘要求被告支付一半彩票中奖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南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