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2日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14期),信息显示,2批次水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商家各被罚款3000元 。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丰尚烟酒商行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丰尚烟酒商行销售的香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罚(2023)138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39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二、遂昌梁红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情况。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梁红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罚(2023)145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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