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端午节前夕,陈某纠集郎某、钱某等5人,自带铁锹、镐头等工具,驾驶机动车到敖汉旗某地附近山上盗掘古墓葬。因下起大雨,几人挖掘两天后停工。陈某一伙人不甘心,几日后,陈某再次纠集人手,前往该山继续挖掘。因人手过多,盗墓工具不足,几人商议购买绳索、铁锹、镐头等挖掘工具。然而,该团伙又因购买工具的资金由谁来出、谁去购买的问题引发内讧,最终不欢而散。
一个月后,陈某不甘心,竟再次纠集更多人员组成盗墓团伙,分别驾驶两辆汽车,白天停工,晚上入穴挖掘。这次,该团伙增加人手,明确分工:有人在外围运输、送饭,有人在洞口抬土、卸土,另有3人在洞底轮流挖掘,洞穴越挖越深……挖洞过程中,下起了雨,雨水流入洞内无法继续挖掘,该团伙又买来汽油抽水设备,将洞穴内的积水向外排出。由于汽油抽水设备在洞内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气体,导致洞内挖掘的3人中毒身亡。因3人身亡,盗墓的事情败露,钱某等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等6人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私自秘密挖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系共同犯罪。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6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敖汉旗历史文化底蕴厚重,以“人文敖汉”而著称。敖汉旗境内已经发现不同时代的古文化遗址和墓葬4000余处,居全国之冠。此次被盗古墓葬属于辽金时期的墓葬遗迹,属于新发现文物遗址点。辽金时期墓葬是探索辽、金历史及丧葬文化的重要实证资料,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近年来,敖汉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为敖汉旗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来源:极目新闻综合央广网、“敖汉旗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