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0时许,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一餐饮店厨师在厨房操作过程中,高温至使锅内起火,而后因处置不当,引燃油烟管道油垢发生火灾。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后迅速处置,由于处置及时,过火面积仅约1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
经调查核实,该起火灾起火原因为高温油锅起火,厨房排油烟管道口的油垢遇明火后燃烧引发。餐饮店厨师没有及时对油垢进行清理,里面积累了很多油烟污垢,正是这些油烟污垢直接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因未按规定对油烟管道进行检查、清理,导致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湖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规定,对该餐饮店厨师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餐厅厨房部位油烟管道由于常年油垢累积,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火灾,必须定期进行清理。餐厨工作人员在烹饪时,一定要注意控制火候,发生火灾时不要惊慌,及时开展自救,并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