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
即日起解除天桥区药山街道粟山路37号至53号、52-1号至78号(东至蓝翔路,西至东宇大街)高风险区管理。天桥区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将槐荫区腊山街道腊山南苑二区北区3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槐荫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
即日起解除天桥区药山街道粟山路37号至53号、52-1号至78号(东至蓝翔路,西至东宇大街)高风险区管理。天桥区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将槐荫区腊山街道腊山南苑二区北区3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槐荫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