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十万元存款被银行员工转成理财 银行:属个人行为
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帮忙”办理了“续存”
10月8日,在周口项城市光武社区,胡现红告诉大象新闻·大象帮记者,她丈夫前年因车祸去世,留下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和十万元存款,一家生活过得紧紧巴巴,她本人靠在社区做保洁维持生计。
这十万元存款是她留着给孩子做学费用的,一直是存的一年的定期。2022年5月25日,原来存的一年定期存款到期,胡现红就来到位于项城市团结路南段的中国工商银行项城支行,准备办理转存业务。
胡现红说,她一进银行营业大厅,就有一位银行工作人员热情地迎了上来,主动询问她办理什么业务。当得知胡现红要办理定期存款续存后,这位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可以在自助柜员机上办理,并带领她前往办理。途中,这位工作人员向胡现红推荐说,银行内部有一个利息高一点的储蓄,问她要不要办。胡现红表示,因为孩子上学要交学费,需要用钱,只存一年的定期。这名工作人员(事后得知名叫黄超杰)说这个就是一年的定期。
胡现红文化程度不高,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水平,对自助柜员机也不太会使用。在这名“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她输入密码,完成了一系列手续。
求助:用作学费的十万元存款莫名变成理财
一年时间很快过去,2023年5月25日,胡现红再次来到了工商银行项城市支行办理续存。这次仍然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助在自助柜员机上操作,但是查询后却告知胡现红,她的账户里面没有钱。
胡现红当时觉得天都要塌了:“工作人员领着我到办公室,说需要银行里讨论一下,看原因出在哪里。”经银行查明,胡现红的十万元存款当天就被转向深圳的一家乔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成购买一种叫做“齐融—齐睿”系列的理财产品。随后,胡现红电话联系到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黄超杰,黄超杰表示,目前深圳公司经营不善,无力还款,只能重新签订合同,每月返还1000元,还完为止。
“因为是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助存的,她告诉我是银行内部存款,就说这些,别的啥也没说,也没有签什么东西。”胡现红说。
根据银监部门的规定,购买理财必须经过录音录像这一程序。客户在购买理财之前,还必须进行风险评测。并且本人必须要在理财产品的购买协议上签字。而以上三项,胡现红表示都没有进行过操作。
但是,在银行后来出具的一份理财合同复印件上,胡现红竟然发现了签名。“这合同上哪像我写的字?”她在这份复印件签名处下方一边写着自己的名字,一边说。
银行:员工为储户办业务属“个人行为”
胡现红到工商银行项城支行询问时,大堂经理邝曼曼承认黄超杰是银行的员工,黄超杰的做法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银行行为。“她是在我们这里上班,但是她这个做法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工商银行的行为。所以说她违法了,她是在违规违法的基础去干这个事的,出了事也是追究她的责任。”邝曼曼说。
对于银行的解释,胡现红并不认可:“她作为银行员工,在银行营业大厅里为客户服务,我是出于信任银行,才让她帮助操作的。否则,我怎么会让陌生人操作我的银行卡。现在把客户的钱转走了,说是个人行为,这样的话,以后谁还会相信你们这工商银行,谁还敢上工商银行办理业务?”
信访:相关部门转给银行 银行不予受理
眼见银行如此态度,胡现红只得向信访部门求助。2023年9月8日,她在河南省信访局进行登记。河南省信访局转交周口市信访局处理,周口信访局转项城信访局处理,项城信访局再转工商银行项城支行处理,项城支行则是不予受理。
“(工商)银行就说,你上访得再多,后来也是到我们银行(处理),别费工夫了。”胡现红气愤地说。
起诉: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被法院驳回
无奈,胡现红向项城市人民法院起诉工商银行项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足以证明与被告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驳回原告胡现红起诉。
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梁兴陆律师在了解完案情后分析,如果这笔钱没有办理储蓄而是直接办成理财产品,因为不存在储蓄事实,这个案件的确不属于储蓄合同纠纷。求助人既然完全不知情,则可以起诉银行及银行员工,撤销委托理财合同,返还款项。
“齐融—齐睿”产品涉嫌非法集资!官方发布风险提示
关于山东齐融财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的提示
广大市民:
近日,有群众举报反映山东齐融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包括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以推销深圳乔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推出的齐融—齐睿产品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签订资产合同权益转让与回购合同,承诺预期收益,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经核查,山东齐融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在我区没有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也没有经营场所,为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避免上当受骗,现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有群众参与该非法集资项目,应尽快退出,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置。
长清区处非办举报电话:0531-87225556
济南市长清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大象新闻记者 李鹏 王浩峰/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