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4日 14:1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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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 锋龙股份(002931.SZ)昨晚披露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中、卢国华、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856,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18%)的董事李中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0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79%)。
持有公司股份909,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160%)的监事会主席卢国华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7,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40%)。
持公司股份10,356,5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397%)的股东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原“绍兴上虞威龙科技有限公司”,下同)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
据锋龙股份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公司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400万元至6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704.02万元;扣非净利润280万元至42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085.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