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9日,赛特新材公告,公司董事汪美兰于2024年4月17日交易公司可转债时,因操作失误导致卖出过程中将卖出操作成买入,误买入赛特转债2000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17日,汪美兰卖出两笔赛特新材可转债,每笔数量为2000张,成交价格分别为119.21元/张和119.07元/张,成交金额皆约为23.84万元;买入一笔赛特新材可转债2000张,成交价格为119.29元/张,成交金额为23.86万元。
赛特新材表示,汪美兰买入可转债的价格高于卖出可转债价格,此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
“经核查,汪美兰女士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赛特新材表示。
福建证监局认为,汪美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汪美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赛特新材公告称,汪美兰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汪美兰女士承诺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严格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并在执行过程中反复核对确认,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义务,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赛特新材在公告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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