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桂林市“全州县石塘镇富盛百货”销售的、标称桂林市都美食品厂生产的“桂林都美马蹄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百色市“广西田阳华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菌味吐司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河池市“环江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西红柿(番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河池市金城江区覃莉芳蔬菜摊销售的“线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崇左市“大新县北三姐萍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山东大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来宾市“象州县莲都山超生活超市”销售的“白萝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崇左市龙州县“金桂农贸市场黎红梅”销售的“杨梅”,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宁市农维迎水果经营部销售的“贵妃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崇左市“宁明县北江乡福哥活鸡销售店”销售的“老母鸡”、“青头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李爱碧日杂百货店”销售的“藠头(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崇左市“龙州县鑫龙购物中心”销售的“酸辣椒(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标称南宁市武鸣区太东油坊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来宾市“武宣县三里镇好优多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餐餐靓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分装)”,干燥失重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