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第七条(简单制售)是否还包含加工制作非即食食品(半成品)? 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第七条提到:“经营者已取得热食类、冷食类、自制饮品、半成品等制售类其中任何一个经营项目的,无需另行申请相应经营项目的简单制售。”,其中“相应的经营项目的简单制售”指什么?如热食类是不是指所有热食类半成品的简单制售?饮品类指饮品类半成品? 3.一家超市,已经取得了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散装熟食),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加工糕点),热食类食品制售。在这一条件下,该超市自制腌制鸡肉对外销售,是否属于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行为?
答复内容:
您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项包括了加工制作非即食食品。经营者已取得热食类、冷食类、自制饮品、半成品等制售类其中任何一个经营项目的,例如已申请冷食类制售经营项目的,因其风险管控已包含此类别中的简单制售,经营者无需另行申请冷食类制售(简单制售)的经营项目。超市自制腌制鸡肉对外销售属于非即食食品制售(简单制售),根据前述细则第五条规定,非即食食品制售仅限非即食食品经营者申请,您所述的超市已取得冷食类制售、热食类制售的许可,无需取得非即食食品制售(简单制售)的许可。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依据材料,具体事件处理应当由属地管辖单位根据查明的事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