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合格“茯湿膏(方便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茯湿膏(方便食品);抽样单号:GBJ24000000341832378ZX;生产日期:2024年3月20日;被抽样单位名称:蚌埠市娇姿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省宜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6日,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省宜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GBJ24000000341832378ZX)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安徽省宜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共生产同批次产品350罐,已全部销售,无库存。2024年6月6日,该企业开展了产品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0罐。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5日,蚌埠市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蚌埠市娇姿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GBJ24000000341832378ZX),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蚌埠市娇姿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日从安徽省宜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0罐,已销售299罐,剩余1罐作为直播间展品已被食用完毕。2024年6月5日,该企业开展了产品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0罐。
二、不合格“鹿鞭丸(冷加工类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鹿鞭丸(冷加工类糕点);抽样单号:GBJ24000000001530671ZX;生产日期:2024年4月17日;被抽样单位名称:亳州市源兴堂花草茶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医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4日,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医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GC01524000283001),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该企业于2024年4月17日共生产同批次产品1100盒,已全部销售,无库存。2024年6月4日,安徽医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0盒。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4日,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亳州市源兴堂花草茶有限公司送达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GC01524000283001),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该企业于2024年4月17日从安徽医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同批次产品1100盒,已全部销售,无库存。2024年6月4日,亳州市源兴堂花草茶有限公司开展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0盒。
三、不合格“婴幼儿益生菌冻干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婴幼儿益生菌冻干粉;抽样单编号:GBJ24000000003430562ZX;生产日期:2024年3月12日;被抽样单位名称:湖南广慈医药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康博特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杭州椿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6日,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康博特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2024)GJZ2-00014),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安徽康博特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产品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椿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包装生产的。
四、不合格“肌鲨科技TM原味肌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肌鲨科技TM原味肌酸;抽样单编号:GJC24000000003731918ZX;生产日期:2023年12月25日,被抽样单位名称: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肌酸。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10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SC10103240087461JD1)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同时因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未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不合格“尚野山茶油 ”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尚野山茶油;抽样单编号:GJC24000000239130358ZX;生产日期:2024年4月2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巢湖市都邑百货商行;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尚野茶油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苯并[a]芘。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6日,池州市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安徽尚野茶油有限公司送达了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GJC24000000239130358ZX),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安徽尚野茶油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共生产同批次产品30瓶,其中18瓶销售给巢湖市都邑百货商行,剩余12瓶发给其在合肥的公司(已召回),被东至县市场监管部门封存扣押。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6日,合肥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巢湖市都邑百货商行送达了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GJC24000000239130358ZX),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同批次产品9瓶。经调查,巢湖市都邑百货商行于2024年4月9日从安徽尚野茶油有限公司购进同批次产品18瓶,其中网购8瓶(抽样检验)、被抽样单位自用1瓶,库存9瓶(已封存)。2024年6月6日,巢湖市都邑百货商行开展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0瓶。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