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04 14:4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房山区发展改革委
北京北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四号地核准的请示》等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关于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四号地“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房]初审函〔2024〕0004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四号地。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房山区窦店组团北侧。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二、规划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9公顷,其中规划物流仓储用地约1.79公顷,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0.95公顷,同步实施整理(拆迁)用地约0.05公顷。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地上建筑规模2.148万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包括征地以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762.02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北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请据此进一步向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该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立项手续。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取得征地批复文件的,项目立项文件继续有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四号地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北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C4H02P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地质勘察 |
10.8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工程施工 |
1783.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10.8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管道 |
802.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电缆、沥青、混凝土 |
356.6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考古发掘 |
65.7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考古土方清运费 |
82.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围墙围挡、场地看护费 |
100.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防火除草、防尘网铺设费 |
16.4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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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用 |
2097.98 |
核准 |
||||
前期咨询其他费用 |
586.6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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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