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泉州市教育
局发布《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在线教育工作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提到:
除“开学安全第一课”外,允许师生和学生家长有选择性参加“平台”在线学习,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学生或家长完成在线学习任务。严禁以口头、公示栏、微信等任何方式通报或公开学生参与平台在线学习情况,严禁月末、期末集中突击组织在线学习,严禁教师或学生家长替代学生完成在线学习。
今后全市各地各校“平台”学习的情况,不再纳入年度全市学校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指标扣分项目。
泉州市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全市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