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三个“3”:一是强化聚焦“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业孵化”3类创新服务;二是重点面向“高校学生、大学老师、高校校友”3类创新主体;三是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共建共享、市场化运营”3种机制。
聚焦三类创新服务
第一类聚焦成果转化服务,开启科技成果转化“直通车”。一是认定一批金牌技术转移机构和金牌技术经理人,对认定的金牌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对引进的知名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发挥专业化的服务能力,为企业“把脉问诊”,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二是支持概念验证,既支持概念验证平台,又支持概念验证项目。
为初创企业搭建研究成果迈向市场化应用的桥梁,降低科研成果转化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打通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从源头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对概念验证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第二类聚焦科技金融服务,打造全生命周期股权投资体系。一是设立天开园创业种子基金,与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天使母基金、海河产业基金共同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资本支持体系。其中,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支持,对基金公司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二是出台贷款贴息优惠政策,企业可获得最高100万元贴息支持。
第三类聚焦创业孵化服务,促进科技企业成长壮大。一是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孵化机构,构建覆盖场景应用、知识产权、技术交易、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科技咨询等全方位的企业孵化服务体系,并按照孵化机构服务绩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二是设立企业研发专项,对园区内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研发支持,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园区内首次入选“四科”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支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面向三类创新主体
第一类支持大学生“在津圆梦”。一是对大学生创业给予5000元—1万元经费支持,助力其迈出创业第一步;二是支持运营机构为大学生提供低成本孵化载体空间,为初创企业轻装上阵提供支持。
第二类支持高校科研人员成长为“产业教授”。一是强化放权赋能,支持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在园区内转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二是在我市首次提出,横向科研项目落地天开园转化,可按程序申请备案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在个人评定职称时予以认可。
第三类发展特色校友经济,将天开园打造成“第二母校”。一是鼓励校友在津创业,支持拥有科技成果的校友在天开园创办科技型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二是支持校友会参与承办我市重大校友活动、招商引智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三是支持校友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着力构建三种机制
第一类建立政府引导机制。一是设立天开发展专项资金,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园区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企业发展和人才引进;二是鼓励天开园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和存量建筑;将天开园建设纳入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将核心区城市更新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三是对在津高校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开通绿色通道,并免收挂牌费;四是吸引创投资本和金融机构入驻,根据投资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管理团队可按不超过10%跟投。
第二类建立共建共享机制。一是建立核心区和拓展区利益分享机制,核心区孵化项目到拓展区落地转化按照2:8比例进行分享;二是建立高校和科研人员利益分享机制,高校将不低于成果转化70%的收益奖励给发明人或团队;三是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对创新券服务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四是鼓励高校院所等高水平创新平台面向园区开放共享科研仪器,鼓励全市应用场景面向园区企业开放。
第三类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一是根据业绩给予高校科创园运营机构最高1000万元奖励,按照市场化机制,对入驻企业给予“先征后补、逐步退坡”的房租和物业费优惠政策;二是建立平台公司与校友会、第三方招商主体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对支撑和服务园区发展成效显著的,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津云新闻编辑邓坤伟)
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张璐 编辑:邓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