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是被割韭菜
你以为捡到了“宝”
实际已入“坑”
案情回顾
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被告人龙某、管某某、王某某,利用在婺源开设的玉石店、珠宝店为依托,以低价购进吊坠、挂件、手镯等劣质玉石产品后,进行高额标价,并纠集被告人袁某、彭某某等人,通过旅行社招揽游客到店。
后由服务员“站包”,讲解员、销售经理铺垫、配合、烘托讲师的虚假身份,营造为人仗义豪爽、有孝心、做慈善的形象,通过赠送小件玉石拉进与游客的距离,接着以“吹货”“演双簧”“吊水”等方式,以各种虚假利益为诱饵,让游客参与“对赌”,诱骗游客付钱,再通过回馈低价玉石产品的方式来掩盖罪行,骗取大量中老年游客钱财。在侦查阶段,玉石店及各被告人在公安机关退缴非法所得合计564余万元。
法院审理
婺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等3名首要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法,结伙利用“玉石销售对赌”的方式诱骗游客钱财,在近三年的时间里,有组织地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其行为符合犯罪集团的主要特征,系犯罪集团。龙某等3名骨干成员系主犯,应该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袁某等9名被告人系该犯罪集团的一般成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及退缴、坦白、自首等情况,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龙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判处其他11名被告三年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广大中老年在参团旅游时
要注意甄别旅游机构资质
不要盲目图便宜
拒绝“不合理低价游”
谨慎购买不能辨别真假的物品
如遇到旅游纠纷时
要注意保留证据
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或报警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综合婺源法院
编辑:聂宇涵
校对:万德千
核发:刘锋
原标题:《事发婺源!一诈骗团伙12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