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交所公布的《监管函》详情,章敬富、钟亚桢两位保代犯错的主要情形,还是蛮严重的。
首先是未对科隆新能实际控制人所持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持续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科隆新能实际控制人之一程清丰持有控股股东河南科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集团)73.84%股权,通过科隆集团控制你公司 43.66%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你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但深交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程清丰于2021年9月22日、27日先后将其持有的科隆集团 37%股权进行质押,为科隆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河南新科隆电器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的综合授信及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增信,相关质押股权占程清丰所持科隆集团股权的比例为50.1%,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
科隆新能在更新财务数据、回复首轮审核问询时,于2021 年 9 月 29 日、12 月 29 日两次更新并披露了招股说明书,也均未对上述股权质押事项予以披露,直至回复本所第二轮审核问询时才予以披露,并相应更新了招股说明书。
其次是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的股权质押解除相关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科隆新能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了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并称程清丰已于2022年2月18日解除在光大银行质押的37%科隆集团股权,不存在通过借新还旧等形式暂时缓解股权质押风险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情形。
但经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2022年2月10日程清丰与光大银行签订股权质押解除协议,同时科隆集团向光大银行出具承诺书,承诺无论科隆新能能否上市,2022年12月31日前程清丰需将其持有的科隆集团37%股权质押给光大银行或将滁州电器公司3号厂房抵押给光大银行,程清丰、科隆集团在上述承诺书中签字、盖章。科隆新能未在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相关承诺,所披露的“相关股权质押已解除,不存在暂时缓解股权质押风险的情形”与实际情况不符。
最后是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深交所在第二轮审核问询中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是否存在影响科隆新能控制权稳定的情形进行了问询。科隆新能在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实际控制人程清丰的主要资产为控股股东科隆集团及其控制的新科隆电器、河南科隆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制冷)、河南天隆输送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输送)、河南科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石化)等企业”,并在论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清偿能力时引用了上述企业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认为科隆集团各项财务指标较为稳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清偿能力。但经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审核问询回复中引用的科隆石化、天隆输送、科隆制冷主要财务数据与其 SAP财务系统中的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SAP财务系统中的财务数据显示其净资产为负。
说起科隆新能的IPO可谓坎坷,最早在2019年9月就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当时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旭、江李星,此后在2020年5月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终止上市进程。2021年6月克隆新能重启上市进程,改道至深交所创业板,保荐机构也换成了中天国富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章敬富、钟亚桢。
公开资料显示,中天国富成立于2004年,前身为海际大和证券,是一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2014年曾更名为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2月,贵阳金控收购上海证券持有的公司66.67%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股东,2017年8月名称由“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目前从总资产规模、营收能经营指标来看,中天国富证券均处于行业中后段。
中天国富证券在IPO保荐业务也是失败案例频现,有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11月底,中天国富证券凭借“审3否2”的成绩,以及高达66.67%的被否率,成为所有券商中年内被否率之最。
特别是在2022年3月,深交所开出的对IPO企业2022年首份罚单,就指鑫甬生物和中天国富证券,此案在年初被证监会认定中天国富在在保荐鑫甬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两名保荐代表人方蔚、赵亮也被出具了警示函。
这多有意思,2022年来自于深交所的处罚,一头一尾都归属于中天国富证券,这倒是完美的首尾呼应。这到底是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反正力场君觉得,日后再遇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的IPO项目,还真得多留个心眼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