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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2024-11-07  浏览:1
 

福州发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福州日报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福州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案件一:2023年10月30日,永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城峰镇某服装加工厂经营场所内开展检查,发现员工正在加工带有“THE NORTH FACE”标识的羽绒服,然而现场却无法出示该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证明。

  经查,当事人加工的涉案羽绒服使用的“THE NORTH FACE”注册商标,未经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永泰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迅速移交永泰县公安部门,今年1月,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案件二:1月12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某鞋店在其店招上使用了该公司的“红蜻蜓”文字商标标识,以及涉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经查,因当事人销售的男鞋内侧以及鞋盒处使用了相关文字图形组合标识,并标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却无法提供上述商品所使用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注册证。执法人员在中国商标网上也未查询到文字图形组合商标注册信息。

  该情形属于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并提醒广大经营者,“®”代表商标为注册商标,系法定注册标记。商标在未注册成功或者未申请注册时,商家不得随意在产品、包装、宣传单、牌匾上使用“®”标识。

  案件三:某株式会社于2021年10月26日获得名称为“奶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5月8日,某株式会社就其与被请求人福州某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向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处理请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案指导组,上下联动。经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构成相同,福州某有限公司销售奶嘴产品的行为侵犯了请求人的专利权。

  9月6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该奶嘴产品,删除所有登载上述奶嘴产品的宣传资料。台江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专利重复侵权是典型的故意侵权行为,侵权人通过网络平台反复上架侵权产品,主观故意和过错明显,容易给专利权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程度大。案件的裁决有效打击了网络平台侵权行为。(记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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