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4-05-22  浏览:1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24-04-17

 

认秘函〔2024〕16号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技术引领作用,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制定要求和《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标准升级

优化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加大双碳、数字化、智能化、国产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等相关标准研制,鼓励与国际接轨、助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标准研制。

(二)围绕增强改革创新加大新兴领域标准研制

加大新兴领域标准研制,鼓励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标准研制,鼓励提升新质生产力相关标准研制。

(三)围绕增强行业管理能力加强标准协调

推动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配套兼容,加快行业标准修订进程。

二、申报范围

(一)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基础通用标准;

(二)数字化、智能化相关认证认可活动(不含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活动标准;

(三)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相关认证认可活动(不含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活动标准;

(四)检验检测高端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相关标准;

(五)其他新兴领域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所急需的相关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标准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资源保障、研发能力以及工作制度和环境,能够保证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单位承担3项及以上在研或超期未完成2项及以上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不得申请新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4年及以上与所申报标准项目相关的业务工作经历,熟悉业务流程及《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熟悉标准制修订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四)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两个及以上在研或有超期未完成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不得申请新的标准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范围提交《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及标准草案稿。

(二)《建议书》中应说明本单位针对申报项目已开展的相关研究工作,包括已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及本单位标准制修订优势,并合理确定项目完成时限,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三)标准草案内容一般应包括标准的范围、结构、技术路线及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等。

(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输出标准项目应在《建议书》中明确列出项目编号。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本次标准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并登陆认证认可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rbtest.cnca.cn),网上填报《建议书》并提交标准草案。

六、其他事项

申报联系人:傅斌友

联系电话:010-82261995;13810438407

E-mail:fuby@ccaa.org.cn

申报平台联系人:梁春健

联系电话:010-65009141转153

认监委秘书处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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