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回顾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市场监管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十年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始终把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在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北京“新两翼”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服务三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主动开展更多协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1.全力推动“新两翼”建设
市场监管部门在登记注册、标准协同、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承担着重要工作,积极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通州北三县一体化进程,探索扩大营业执照“办发领”试点范围,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积极服务支持各产业资源向雄安转移,主动为转移搬迁提供便利服务。北京企业档案系统已与河北雄安新区企业档案系统互联互通。
2.筑基新质生产力发展
市场监管注重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不断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京津冀三地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为平台,推广“3+X”区域协同标准协作模式。截至目前,已实现7478项标准共享,其中北京地标2131项、天津地标1033项、河北地标4314项,协同地方标准86项。共建计量技术规范35项,共享计量技术规范200余项。
3.坚持人民至上,全力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药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协同监管、抽检监测、执法协作等方面签订6项协议,对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采取霹雳手段重拳出击,通过最严格的执法和最严厉的处罚,较好地保障了京津冀区域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其中,北京抽检监测覆盖33大类食品共14.1万批次,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9%以上。
会上,三地共同发布6项共建计量技术规范。为京津冀高质量发展提升精密测量能力,促进三地环境保护和能源细化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卫生防疫、食品生产、海洋渔业等行业的水质定量分析。该规范解决了我国自主研发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量值溯源需求,促进仪器仪表产业发展,助力生态环境监测。
《标距仪校准规范》,标距仪广泛适用于建筑、交通、水电等建设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钢筋、金属板材、棒材、线材等质量评价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该规范确保标距仪量值准确、可靠,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天然气质量参数计量技术规范》该规范可用于测定天然气的组分含量、发热量、硫含量、硫化氢含量和水露点等,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地区天然气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高精度数字温度计校准规范》拓展温度计的精密测量范围,填补了高精度数字温度计校准技术依据的空白。
《交直流数字高压表校准规范》《电力电容电感测试仪校准规范》,拓展电力专业领域综合参数和量程测量能力,服务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介绍2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制定情况,为跨地域、跨部门、跨平台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资源,提供统一、规范的技术保障。两项标准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应用规范》。
会议联合签署《京津冀食品委托生产延伸监管合作工作计划》,此计划将进一步延伸异地食品委托生产监管路径,强化食品安全跨区域风险防范,畅通风险预警渠道,是对跨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再增强,是对食品安全链条监管的再深化,对推动京津冀三地食品生产、销售主体同质监管、同向发展,提升跨区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维护首都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会议联合签署《2024年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区域合作行动计划》,进一步统一资质认定许可范围,优化工作方法和流程,为实现三地资质认定平等准入,构建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打下良好基础。此计划将围绕社会关注和民生关切,涉及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等领域开展能力验证活动,组织建材检验检测机构技能比武,并将积极探索建立京津冀“CCC免办”工作联动机制,推动“CCC免办”证明结果三地互认,有效发挥“CCC免办”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和跨境贸易发展作用。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同见证签署《进一步推进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一体化协同发展备忘录》,率先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准入准营先行先试。从四个方面11项举措,共同推进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化,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加强三地区域协作,实现信用协同监管;构建风险预警机制,推动三地企业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数据赋能,打造‘跨省通办’升级版",为下一步京津冀市场监管领域一体化发展提供支撑,并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会议提出,京津冀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落实三地党政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优势互补、相互赋能,扎实推进京津冀市场监管领域协同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十周年为新起点,着重从五个方面共同发力:
一是在疏解与承接上综合施策,坚定不移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
二是全力推动“新两翼”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
三是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共同打造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
四是更好统筹活力与秩序,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是践行“监管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