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省质检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4-05-17  浏览:1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3〕14号)和《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我院对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号楼320室

可乘坐300路、303路、305路、306路、311路、K176、K181、K182、K183、K220、K301路、K927路、BRT-971路公交车到山青院站(路南),下车后东行500米左右右转,进入园区直行;或者导航搜索“国家质检中心山东省质检院”自行选择出行方式。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3.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5.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2024年7月31日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见附件1)。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见附件2)。

6.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须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9.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请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10.下载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见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上述第2、3、4、6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个人放弃声明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年5月1216:3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本人手写签名)(见附件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手写签名并注明仅用于放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面试资格)、笔试准考证(注明仅用于放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面试资格)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lzyb@sdqi.com.cn,同时将原件寄送至以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党群工作部,邮编25010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须签订《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见附件5),并在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未如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qi.com.cn/)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等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58017

 

 

附件:   附件1:按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声明

附件2:按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声明

附件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附件4: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附件5: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4年4月28日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