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4日讯 阳光电源(300274.SZ)近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据阳光电源公告,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打造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025年上半年,阳光电源营业收入为435.33亿元,同比增长4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35亿元,同比增长5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95亿元,同比增长53.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4亿元,上年同期为-26.04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阳光电源存货账面价值为297.06亿元,上年末为290.28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UBSAG、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革、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WTAssetManagementLimited、GoldmanSachs&Co.LLC、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高进华、J.P.MorganSecuritiesPLC、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弘星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1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418,634股,每股发行价为12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758.5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43.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2,314.6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20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