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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朱京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3-10-11 17:01  浏览:5
 辽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朱京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京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京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环评审批、环保设施验收、工作调动、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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