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2-05 16:44  浏览:2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4-12-05 08:1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并形成了《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fprzc@samr.gov.cn,请在邮件标题加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附件:   1.《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2月4日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