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公司动态
滨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2024-05-28 15:37  浏览:1
 滨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8)已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

邮政编码:256600

电子邮箱:bzscjgrzrk@bz.shandong.cn

电  话:0543-8103764

整改任务

检测弄虚作假。抽查的滨州市、东营市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均存在问题,其中滨州邹平市广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中心在车辆明显排放黑烟情况下,仍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抽测东营市44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不合格率达38.6%。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163号)等要求,强化监管,重点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规范开展检测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完成情况:市局持续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县级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监督检查。2021至2023年,市级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34家次,县级检查131家次,责令改正64家,立案查处35家,罚款94万元。对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排放检验数据造假且情节严重的3家机构取消检验资格。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和帮扶,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涉及资质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加强教育培训帮扶,进一步提升机动车检验机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具体落实情况: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级采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视频档案、随机抽取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县级在省、市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机构全覆盖检查。2.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21至2023年,责令改正64家,立案查处35家,罚款94万元,对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排放检验数据造假且情节严重的3家机构取消检验资格。3.提升机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组织8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的102名授权签字人参加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全市检验检测关键岗位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暨新政策法规解读培训班、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培训会,全市150多家次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培训。组织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参加检验检测开工“第一课”活动,并进行集中约谈,机构签订《诚信守法承诺书》。举办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培训及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对130多名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进行培训。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

2023年9月进行自我验收;

2024年2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销号验收;

2024年5月8日至5月20日进行销号公示。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