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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5〕1号)
2025-01-10  浏览: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5〕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5-01-10 15:16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委、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1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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