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车速拟维持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 整车重量放宽至六十三公斤
本报讯 (记者何 可)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对修订后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过快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车速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对该标准主要修订内容所做的说明中指出,为了保障骑行安全,征求意见稿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要求维持在25km/h,同时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增加了北斗定位和实时通信功能。
针对生产企业更加关注的车重问题,征求意见稿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根据标准主要修订内容说明,作出这一改变,是考虑到近年来消费者生活节奏加快、出行半径扩大、充电不够便利等实际情况。按照现行标准中55kg的整车重量限值计算,使用铅蓄电池的车辆续航里程只能达到40公里左右,与消费者实际需求存在差距。适当放宽铅蓄电池车型的重量限值,将有助于满足广大消费者增加续航里程、减少充电频次的需求,为百姓提供性价比更高、更加实用的产品。
现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但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这一要求。据了解,在本次标准修订期间,标准起草组对近13万名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基本不用脚踏骑行功能的消费者占比高达79%,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建议不在标准中对脚踏骑行功能作强制要求。因此,征求意见稿仅要求可以使用电助动模式的车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对电驱动车辆不再作强制要求,有助于生产企业根据车型自主决定是否设计和安装脚踏动力装置,不仅节约了生产成本,而且给消费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提升了产品的实用性。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私自改造和违规使用造成火灾问题频发。为增强电动自行车使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蔓延速度和燃烧的剧烈程度,征求意见稿对纺织品类及泡沫塑料类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作出明确规定,并对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以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
针对当前很多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技术参数易被篡改,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分别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3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电池组防篡改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且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方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方可骑行;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具有过压锁定功能,限流装置不应留后门,且不应通过解码器、物联网技术等进行改装;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无论是单独的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功能。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9日。“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后,将给予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设计、生产新产品。此外,还将增加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商贸流通企业消化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